非常感谢全球买家选用八方的系列产品。
八方为您提供了以下保修服务:
产品的保修期:
自终端客户购买发票开具之日起开始计算24个月,如无法提供购买发票则不超过产品生产之日起计算30个月。
如客户用于共享/商业用途:自终端客户购买发票开具之日起开始计算 12 个月,如无法提供购买发票则不超过产品生产之日起计算 18 个月。
质保权利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协商后同意除外)
其他情况双方协商并书面确定。
非质保范围:
1、卖方产品、部件被擅自拆改或比赛用途。
2、产品上商标或产品序列号被污染或抹除。
3、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例如事故、不适当的装配、不适当的维修、不适当的维护等。
4、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定责)。
5、使用有缺陷的或与卖方产品不兼容的非卖方销售的产品而造成的损害。
6、正常整车装配及使用造成的正常损耗,易损件不良。
7、由于买方运输、存放、安装、使用技术条件不符合八方技术规范,最后造成不能正常使用。
8、用户私自改变买方与卖方之间已确认的与配套电控系统的相关配件及参数造成的产品故障。
9、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火灾、地震、洪水、车祸等)。
10、已过质保期限的八方产品。
11、卖方免费提供的样品、赠品。
有任何问题
敬请联系售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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